受委托,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采用 動態一次競價方式對永春縣岵山基地部分院內空地進行公開招租,歡迎符合條件的意向競租人(意向競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參與該競價項目的各交易主體。)前來參與競價,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1、項目編號:QZXZL2020202。
2、標的名稱:永春縣岵山基地部分院內空地。
3、標的地址:永春縣岵山鎮和林村4組、茂霞6、7組。
4、標的面積:5000㎡。
所在位置:A、B、C、D四個地塊,分別為:
A:1100平方米,位置為24和32號樓之間;B:800平方米,位置為22和23號樓之間;C:2300 平方米,位置為7、8、9號樓位置,該3幢樓為危房,已拆除整平;D:800平方米,位置為24和23號樓之間。
5、裝修情況:標的以現狀為準。
6、掛牌價:10000元/月。
7、租賃期:3年。
8、裝修期:無。
9、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承租方應在每季度第一個月5日前支付。
10、租金遞增方式:無。
11、租賃用途:汽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所以及法律允許的相關行業。
12、履約保證金(押金):10000元。
13、交易保證金:45000元。
(1)交易保證金繳交方式可選擇銀行柜臺、網銀轉賬、手機銀行等。交易保證金的匯款人名稱應與競租人{競租人指的是意向競租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將交易保證金交納至本中心指定賬戶(不計利息,以到賬時間為準),在網上辦理報名競價手續并提交競價材料(特別提示:原承租人報名并行使優先承租權時,須按照競價系統的提示勾選具有優先承租權的選項及具體的行權項目。),經本中心資格審核通過后,意向競租人即取得本項目標的的競價資格,成為競租人。}名稱一致,用途請注明“交易保證金”字樣。
(2)競租人授權他人辦理競租手續的,須以銀行轉賬的方式繳納交易保證金。
(3)若競租成功,競租人即成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在簽署《競價結果通知單》之日起自動轉為標的履約保證金(押金):若不足,則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繳納第一期租金時一并匯入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若有余款,則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應當另行繳納。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租人,本中心在確定承租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其交易保證金按原匯入渠道無息退還。
(4)若意向競租人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因未完成報名或未成功報名而未能成為競租人,本中心將在收到意向競租人《交易保證金退還申請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其交易保證金按原匯入渠道無息退還。
14、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證金賬戶:
開戶名稱: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泉州分行
銀行賬號:1761 0155 2600 00106
15、公告時間:2020-07-30 至 2020-08-12。
16、交易保證金匯達和報名截止時間:2020-08-12 17:00:00
意向競租人應至本中心網站(http://www.613214.tw)或權益云交易平臺網站(https://www.unibid.cn)進行免費用戶注冊,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憑已申請的權益云賬號在本中心網站競價看板或權益云交易平臺網站競價大廳內查找競租項目并自行辦理網上報名手續。注意:原承租人報名并行使優先承租權時,須按照競價系統的提示勾選具有優先承租權的選項及具體的行權項目。
17、看樣時間:2020-07-30至2020-08-12(僅上班時間)。
看樣聯系人:許先生;聯系電話:0595-22189538
18、動態一次競價:
(1)動態一次競價分為非原承租人競價階段和原承租人行使優先承租權階段。非原承租人競價階段的報價時間從2020-07-30開始至原承租人行使優先承租權階段開始之前,在報價時間內,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競租人都可以對本項目標的進行一次報價,報價只要不低于掛牌價的,即為有效報價,且不可撤銷或更改,系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確定最高報價者。原承租人在此階段不用進行報價(系統已鎖定無法操作)。非原承租人競價階段結束后即進入原承租人行使優先承租權階段(非原承租人在本階段無法操作),原承租人行使優先承租權階段開始時間:2020-08-13 10:00:00,原承租人行使優先承租權階段的行權時間為10分鐘;
(2)報價只要不低于掛牌價即為有效報價;
(3)本中心有權就競價時間作出調整,如有調整將在本中心網站進行公告。
19、網上報名:意向競租人應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將交易保證金交納至本中心指定賬戶(不計利息,以到賬時間為準),并在網上辦理報名競價手續時提交競價材料。意向競租人通過本中心的競價資格審核后,即成為競租人。
20、特別提示:
(1)本公開招租項目《公開競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公告》、《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網絡競價須知》、《網絡競價承諾函》及根據《公開競價文件》所發出的修改、補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若競租成功,標的將在《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移交,《租賃合同》存在特殊約定的,以《租賃合同》為準;
(3)本次公開競價采用動態一次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各競租人在規定的競價時間內登錄本中心網站競價看板或權益云交易平臺網站競價大廳查找本項目標的進行報價。在原承租人報名成為競租人后,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并按以下方式行使優先承租權:①有其他競租人且其他競租人作出有效報價,在行權時間內若原承租人選擇行使優先承租權,則由原承租人以非原承租人競價階段的最高報價取得承租權;若原承租人選擇放棄行使優先承租權或未在行權時間內作出選擇的,則由非原承租人競價階段的最高報價者按其報價取得承租權。②若無其他競租人或其他競租人均未作出有效報價,則原承租人必須行使優先承租權,行權價格即為標的的掛牌價,是否通過競價系統操作不影響原承租人以掛牌價取得該標的承租權;
(4)原承租人報名參與后,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5)該基地建于1975年,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劃拔,基礎設施完好,水電到位,產權清晰,所有權人為福建省197地質大隊(原福建省197煤田地質勘探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永國用(2001)字第966號”。
21、競租人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1)合法存續的企、事業單位。
(2)失信被執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參與本項目的競價。
22、對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財務狀況、支付能力;
(2)承租方應于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交易服務費、第一期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押金)等款項匯達本中心指定賬戶,并攜帶付款憑證至本中心簽署《競價結果通知單》。本中心將在收到簽章的《競價結果通知單》及上述款項后當場發出《合同簽訂通知書》。承租方簽署《競價結果通知單》時,承租方與委托方之間的租賃合同即時成立并生效,承租方應于《合同簽訂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租賃合同,但該簽訂手續是否完成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3)本中心在承租方簽署《競價結果通知單》的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該公開招租項目的履約保證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關款項全額無息匯入委托方賬戶;
(4)因國家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修改、國家建設項目土地征用、國土資源土地收儲等,使委托方和承租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委托方需提前2個月通知承租方;
(5)承租方應自行支付日常經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如水費、電費、寬帶費、電話費等;
(6)土地出租費所需繳納的增值稅、附加稅費由承租方承擔,印花稅、企業所得稅由委托方承擔;
(7)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委托方的有關規定。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后果自負,不得影響委托方工作及周邊群眾生產、生活;
(8)在租賃期間,因承租方所為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委托方的經濟損失由承租方負責;
(9)租賃期滿后或因承租方責任導致退租的,委托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予以處置:①依附于基地內的整修道路和水泥平地均歸委托方所有。②要求承租方恢復原狀。③向承租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10)其他詳見《租賃合同》。
23、意向競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無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3)授權委托書(經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3)項材料];
(4)交易保證金的繳款憑證;
有關單位或個人電簽同意《公開競價文件》的相關規定及承諾,在繳納交易保證金后按規定在網上辦理報名競價手續、提交以上競價材料,并通過審核后,即成為競租人。
24、意向競租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時限:意向競租人若要求對《公開競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公告》、《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網絡競價須知》、《網絡競價承諾函》及根據《公開競價文件》所發出的修改、補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進行澄清,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提交書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行權開始時間前一個小時對《公開競價文件》進行修改、補充。
25、若競租標的不成交,則本公告自動延長,每次延長期限為3個工作日。
26、交易服務費:按照本中心的房產租賃收費標準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務費,最高為一個月租金。
27、報名聯系人:楊先生
聯系電話:0595-22189025、22819006
傳真:0595-22189023
本中心網站:www.613214.tw
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
2020-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