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礦出告【2017】第1號
受福建省國土資源廳委托,現就拍賣出讓德化縣雷峰南蕉溪地熱探礦權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項目簡介:
德化縣雷峰南蕉溪地熱探礦權,位于福建省德化縣雷峰鎮蕉溪村南部?辈閰^范圍拐點坐標為:
序號 |
經度 |
緯度 |
1 |
118°17′00″ |
25°33′00″ |
2 |
118°17′45″ |
25°33′00″ |
3 |
118°17′45″ |
25°32′15″ |
4 |
118°17′00″ |
25°32′15″ |
勘查區面積約1.74km2,勘查礦種為地熱水。根據福建省閩東南地質大隊編制《福建省德化縣雷峰南蕉溪地熱前期地質工作報告》,礦區范圍內現有一處地熱自然露頭,自流量160m3/d、水溫62.6℃。
二、競買資格:除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外,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法人或事業單位法人均可申請競買。
三、出讓方式及出讓年限:采用無底價拍賣方式出讓,本次拍賣出讓活動由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負責實施,探礦權的出讓年限為貳年,自取得探礦權勘查許可證之日起計算,根據相關規定可申請延續。具體詳見《拍賣出讓須知》。
四、競買起始價:
序號 |
探礦權名稱 |
出讓起始價(萬元) |
1 |
德化縣雷峰南蕉溪地熱探礦權 |
92.32 |
五、公告發布時間,報名、拍賣時間及地點:
公告發布時間:2017年9月1日;
報名時間: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20日17時(工作日正常上班時間),報名地點:泉州市豐澤區津淮街燃氣大廈A棟306室;
拍賣時間:2017年9月22日15時30分,拍賣地點:泉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五樓第一會議室。
六、競買單位報名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3、授權委托書(經意向競買人簽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第3項材料];
4、競買保證金的繳款憑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5、經意向競買人或受托人填寫和簽章的《競買申請書》、《競價承諾函》;
6、經意向競買人或受托人確認內容的《探礦權出讓合同》。
七、競買保證金及相關費用:人民幣25萬元;
競買保證金應在2017年9月20日17時前匯達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的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競買保證金賬號在競買人購買出讓文件時,由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另行發放。
競買人競得該探礦權后,需向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繳納交易服務費等相關費用(具體詳見《拍賣出讓須知》)。在按規定繳納成交價款后,保證金予以退還,如競得人不按規定繳納價款,視為違約,出讓方依法收回該探礦權,競買保證金及相關費用不予退還;未競得者,如數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
八、成交確認:本次出讓為無底價拍賣出讓,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如果競買人不足3人的,將依照有關規定終止本次拍賣。
九、風險提示與現場踏勘:本次探礦權出讓范圍的地質工作程度較低,無普查以上地質資料,存在找礦風險,提供的前期地質工作報告僅供競買人參考;且存在由于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劃、環保、林業、產業等相關政策調整而導致探明礦產資源后無法轉采的政策風險。出讓方對找礦風險和政策風險不作承諾。礦山建設開發,應符合福建省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對已提交競買申請書的競買者,視為已進行現場踏勘,知悉礦區現狀,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相關產業政策,并對出讓文件內容和出讓探礦權情況無異議并全部接受。競買人對有關書面承諾,應承擔全面履行責任,不可撤回。
十、若對該探礦權出讓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泉州市國土資源局監察室反映。
十一、拍賣出讓文件及具體事宜,請向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聯系。
聯系電話:0595-22189091,聯系人:李先生,地址:泉州市豐澤區津淮街燃氣大廈A棟306室。
泉州市國土資源局
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