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文件(泉委辦發〔2017〕7號)《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參與特殊市場交易限制的要求,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與在我中心掛牌交易的所有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招拍掛、礦業權招拍掛、實物資產轉讓、房產招租、產權交易等)。
特此公告。
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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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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